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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团体标准获批发布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1日00:00 中物联采购与供应链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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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0日,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批准立项,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牵头编制,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团体标准《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正式发布,2023年5月15日开始实施,该团体标准号T/CFLP 0016-2023 ,是对2019版本的修订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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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团体标准编制说明

一、项目来源


2021年11月5日,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批准立项,《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团体标准列入2021年度第四季度的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号为2021-TB-021。

二、标准编写的目的、意义

企业采购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国际上管理先进的跨国公司,早已跨越了通过采购“降本增效”的阶段,达到“采购创造价值”的较高境界;而我国的国有企业采购目前还大多处于“追求合规性”的初级阶段。国有企业的资金来源属于国有资金,采购活动必须“追求合规性”;但企业本身又具有营利性的属性,除了“降本增效”,采购还应该“创造价值”。这种客观存在的两重属性给政府对国有资金的管制带来困难。如何处理好“合规”与“效率”之间的矛盾,是国有企业采购部门面临的最大困惑。

随着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巡视全覆盖的持续深入,纪检部门和审计机构对“合规性”的严格要求,与企业内部规章严重脱节,导致企业“越来越不会采购”,法规、标准缺失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一)编制目的

1.通过编制本标准,规范广大国有企业的采购行为、提高国企采购的合规性,解决在采购执行中“无规可依”的困惑。

2.通过编制本标准,推动国企采购供应链转型,提升国企采购的专业化水平,帮助企业处理好采购“合规”与“效率”之间的矛盾。

3.通过编制本标准,总结和梳理央企国企的采购管理经验,实现国企采购的流程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国企采购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编制意义

由行业组织牵头,编制一部适合国有企业采购人员参照的操作规范和业务标准,其意义主要有:

1.有利于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提高国有企业的采购工作效率、降低企业采购成本,解决在采购执行中的困惑。

2.弥补我国国有企业采购领域法规空白,缓解当前国有企业采购“无规可循”的问题;填补当前国企采购行业规范的空白。

3.借鉴和吸收国际上政府采购的通用规范,为下一步我国国有企业加入GPA做好准备。


三、主要工作过程


(一)预研阶段

《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 0016—2019)自2019年5月1日实施以来,受到了广大央企、地方国企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评价,反映最多的是该标准非常管用、非常好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有些地方有待改进和完善,如采购通用流程过于笼统、现实中普遍应用的“战略寻源”没有提及、采购方式中“竞争谈判”与“竞争磋商”区别不大等。
2021年3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正式启动标准修订工作,在原标准的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组成的课题组基础上,扩充了企业及专家力量,成立了起草组。起草单位及分工见表1.
表1 起草单位分工

起草单位

分工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

牵头组织起草工作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提供案例支持

中采物联(北京)供应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提供案例支持

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勤务学院

参与标准编写,提供案例支持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提供案例支持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提供案例支持

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提供案例支持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提供案例支持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提供案例支持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通号(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雅安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安徽省优质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欧菲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领先未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西域智慧供应链(上海)股份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震坤行工业超市(上海)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鑫方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深圳云中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博思数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标准编写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

参与标准编写,提供案例支持


(二)立项阶段

2021年10月22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对2021年度第四季度的项目计划进行审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团体标准修订被批准立项;项目计划号为2021-TB-021。
(三)编制阶段

起草组将标准实施、宣贯过程中收集到的反馈意见集中处理,对标准进行修订,完成了《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工作组讨论稿)初稿。起草组将《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修订稿)初稿发送给部分会员企业以及已实施本标准的企业征求意见,并召集中国交建、中国能建、国家电网、江苏交控等企业专家,研究国有企业采购的院校专家及行业专家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工作组讨论稿)专家研讨会”,会上与会专家就三个主要问题达成一致:

1.与会专家就标准的框架达成了一致,普遍赞同本标准修订过程中对标准框架的修改。

2.为使标准的结构、逻辑更加清晰、合理,与会专家普遍赞同将“采购组织模式管理”(归并了采购组织形式、采购安排和工具箱等概念)、“采购方式”单独作为一章。

3.“公开采购”的概念,既要跟国资委关于央企采购对标评估文件中的要求基本一致,也要适当拓展、创新。

随后,起草组结合与会专家的意见完成了《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四)征求意见阶段
2022年7月20日,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依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发出《关于团体标准<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向会员单位和全社会征求意见。共收集会员单位和社会人士的反馈意见18条;起草组召开会议进行研讨,吸收了大部分意见,对标准的文本进行了再次完善。最终对征求意见采纳了12条,未采纳6条,无重大分歧。
(五)送审阶段
2022年12月15日,标准起草组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交了标准送审稿及相关送审材料。2023年1月11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化工作部召开《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团体标准审查会议。审查组专家听取了标准起草组对标准编制过程和内容汇报后,对标准文本进行了逐条审查。
(六)报批阶段
起草组对审查会上专家提出的意见逐条研讨,对标准内容进行了调整,最终形成了标准报批稿。

四、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工作遵循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给出的规则编写。

1.先进性
本标准编写过程中参考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考虑供应链管理创新的发展趋势,同时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的特点做了必要的归纳和补充。
2.科学性
在标准的编写过程中,参考了彼得·卡拉杰克矩阵、美国沃顿商学院斯图尔特·戴蒙德教授的四象限谈判模式和哈佛商学院瓦金斯四阶段谈判技巧等相关文献;Roger W. Schmenner《服务运作管理》、James A. Fitzsimmons《服务管理——运作、战略与信息技术》等著作中观点。
3.合理性
本标准在归纳采购方式时,参考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依据《公共采购示范法》案文评注1第29条解释,作为一个采购制度的设计“至少应规定一种可用于低价值和简单采购的方法;一种可用于紧急情况和其他紧迫采购方法;一种可用于进行较为专业或较为复杂采购的方法。”经反复征求有关企业的意见,本标准归纳了招标采购、询比采购、谈判采购和直接采购四组方法。每一组方法包括2-3种采购方式。制度设计合理。
4.可操作性
2019年以来,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在落实《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制度建设中,创造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修订版继承了原标准的实用性、可操作性等特点,在采购流程中按照供应链管理的要求进行了修订,参照近年来广大国企采购管理制度的创新做法,对标准进行了修订。

五、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文件代替T/CFLP 0016—2019《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与T/CFLP 0016—201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将更改了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更改为“T/CFLP 0027界定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见第3章,见2019版的2);

b)删除了“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购人”“供应商”“寻源”“电子采购平台”“集中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价采购”“询比采购”“合作谈判”“竞争谈判”“竞争磋商”“单源直接采购”“多源直接采购”术语和定义(见2019版的2.1、2.2、2.3、2.4、2.6、2.7、2.8、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

c)增加了“采购组织模式”“采购方式”“响应文件”术语和定义(见3.4、3.5);

d)增加了“采购需求准备”(见4.1.1);

e)更改了“采购寻源”的标题和内容(见4.1.2,2019版的3.1);

f)将“采购咨询”更改为“确定采购需求”,并扩充了相应内容(见4.1.3,2019版的3.2);

g)删除了“选择采购平台”(见2019版的3.3);

h)将“采购需求计划”更改为“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更改了相应内容(见4.1.4,2019版的3.4);

i)增加了“采购方案策划”(见4.1.5);

j)将“确定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修改为“确定采购组织模式”和“确定采购方式”,并将采购组织模式在第5章进行分类及描述(见4.1.6.2、4.1.6.3、第5章,2019版的3.5);

k)将“采购文件”更改为“编制、审核采购文件”(见4.2.1,2019版的3.6);

l)增加了“要约邀请”“组织采购活动”“资料收集和归档”(见4.2.2、4.2.3、4.2.6);

m)更改了第4章“采购方式”,将每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与实施要求写入第5章“采购组织模式”,将每种采购方式的采购程序写入附录A(规范性)各种采购方式的采购程序(见第5章、附录A,2019版的第4章);

n)更改了“竞价和询比采购”,更改为“询价采购”和“比选采购”(见6.4、6.5,2019版的4.2);

o)删除了“竞争磋商”(见2019版的4.3.3);

p)更改了“竞争谈判”的适用条件(见6.7,2019版的4.3.2)。

六、标准主要内容及确定依据

标准主要内容及确定依据见表2。

表2 标准主要内容及确定依据

编号

主要内容

来源和依据

1

本文件规定了国有企业的采购流程和通用要求,以及采购组织模式和采购方式。

本文件适用于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

本文件不适用于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采购活动。

按照团体标准的一般要求编写

2

列出了本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T/CFLP 0027-2020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

T/CFLP 0030-2021  国有企业网上商城采购交易操作规范

3

本文件规定了“供应资源库”“项目采购”“运营采购”“采购组织模式”“采购方式”“响应文件”的定义。

这些定义大部分是原标准的内容,新增的“采购组织模式”“采购方式”“响应文件”术语是编写组内专家结合本次修订的内容需要,以及对多家央企、地方国企和科研机构的调研结果归纳得出的。

4

本章规定了采购实体实施采购的流程与通用要求,分为采购需求准备,寻源,制定采购策略,确定采购需求,确定采购实施计划,采购方案策划,编制、审核采购文件,要约邀请,组织采购活动,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合同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十二个步骤。

本部分参考了“科尔尼战略寻源七步法”,并结合对二十余家央企和地方国企的调研结果归纳得出,调研对象的名单见附件《课题组调研情况说明》。

5

采购组织模式是依据产业特点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类别项目采购的组织模式进行选择和管理。本章按照一般国企采购管理模式的决策过程,分为6组、共12种采购组织模式,包括:内部供应和外部采购、战略采购和非战略采购、公开采购和非公开采购、上网采购和线下采购、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框架协议程序和一般采购程序。

这些采购模式,一方面是沿用了原标准的两组“采购组织形式”,同时依据国务院国资委2022年1月28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企业采购管理 对标评估工作的通知》(改革函〔2022〕5号),将其中的“公开采购”“集中采购”“战略采购”“上网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等指标体系的要求,转化为采购管理模式。同时,也参考了国家电网、中国中车、中国交建、中国铁建、招商局集团、江苏交控等央企国企的采购管理模式。
  2019年以来,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在落实《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制度建设中,创造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修订版继承了原标准的实用性、可操作性等特点,在采购流程中按照供应链管理的要求进行了修订,参照近年来广大国企采购管理制度的创新做法,将原采购组织形式修改为采购组织模式,对采购方式作了适当的归并和微小调整,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和普适性。

6

本章根据采购需求、市场情况、紧急程度以及采购人能力等因素,规定了不同情况下适用的采购方式,即采购活动规则和程序。

依照采购对象的公开程度,分为自愿公开招标、自愿邀请招标两种采购方式;针对简单项目依照评“价”或评“标”,分为询价、比选两种采购方式,其中,比选采购也称竞标、议标、比质比价等;适应长期战略采购和非战略采购的需要,分为合作谈判、竞争谈判两种采购方式;针对市场供应异常和供应特殊的情形,分为单源直接采购和多源直接两种采购方式。

依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案文评注1第29条解释,作为一个采购制度的设计“至少应规定一种可用于低价值和简单采购的方法;一种可用于紧急情况和其他紧迫采购方法;一种可用于进行较为专业或较为复杂采购的方法。”
  本标准中参考《公共采购示范法》推荐的各种采购方式,依据近两年来各国企央企实施原标准后反馈的意见,保留了原标准4组采购方式的结构,但经反复征求有关企业的意见,有两点修订:一是将原标准的“竞价”和“询比”,改为“询价”(与《政府采购法》的提法保持一致)和“比选”(大多数的央企习惯使用这个名称);二是将原标准的“竞争谈判”和“竞争磋商”合并为“竞争谈判”(中国中车、中国中铁等大多数国企认为没有必要进行如此细致区分)。这些采购方式的调整,是进行了大量调研和专家研讨后得出的结论。调研企业的名单见附件《课题组调研情况说明》。
  在合作谈判的程序设计中参照美国沃顿商学院斯图尔特·戴蒙德教授的四象限谈判模式和哈佛商学院瓦金斯四阶段谈判技巧等文献结合企业谈判实际制定了组建团队、谈判计划、谈判准备、谈判管理以及签订合同的谈判流程。

附录A

附录A给出了各种采购方式的采购程序。包括自愿公开招标采购程序、自愿邀请招标采购程序、询价采购程序、比选采购程序、合作谈判、竞争谈判采购程序、单源直接采购程序、多源直接采购程序,给出了每个程序中每个阶段的程序及具体要求。

这些采购程序大部分是沿用自原标准的相应内容,并根据原标准实施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进行修订。

附录B

附录B给出了企业项目采购方式选用指南,将项目采购分为企业工程建设项目采购、企业专项改造的项目采购、企业生产设施设备项目采购、招标失败后的项目采购、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服务采购五种情况。

对企业项目采购方式的分类与相关项目内容及采购方式的编写参考了课题组对二十余家央企和地方国企的调研结果,调研对象的名单见附件《课题组调研情况说明》。

附录C

附录C给出了企业运营采购方式选用指南,将运营采购分为企业运营工程采购、企业原材料物资采购、企业生产零件、部件、模块或总成采购、企业生产线(设备)运行维护采购、企业生产技术咨询采购、专业作业劳务采购、仓储物流服务采购、公共服务采购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服务采购物种情形。

对企业运营采购方式的分类与相关项目内容及采购方式的编写参考了课题组对二十余家央企和地方国企的调研结果,调研对象的名单见附件《课题组调研情况说明》。



七、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八、采标情况



九、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一)与法律法规的关系

本标准规定了国有企业采购的办法、组织及程序等内容,适用于国有企业的采购行为。国有企业的采购,包括国家规定应当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项目,以及国有企业经营活动实施的各类采购活动。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其他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述规定之外的其他各类采购项目,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可以参照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有关采购办法和相关规定。

因此,本标准是对《招标投标法》未涵盖部分的一种补充,是对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采购管理部分的细化。

(二)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技术领域没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


十、宣贯及实施建议


本标准计划通过三个阶段在国有企业中广泛推广:宣传认知阶段、企业试点阶段、全行业推广阶段。

1、宣传认知阶段,目标是推动标准在行业内普及与认知。本阶段主要工作为编写标准宣讲文件,并通过标准发布会、全国公共采购年会中增加子活动进行专题推介,举办2-3次标准宣讲会、培训会等形式,对标准进行推介和培训。
2、企业试点阶段,目标是积累经验、逐步推广。在本阶段,依托会员单位和专家的影响力,以参与标准编制的国有企业为基础,组织标准试点单位,通过试点单位带动标准在各行业宣贯实施。计划在考虑行业覆盖率的情况下,根据参与企业自身的执行意愿,选取10个行业左右,每个行业2-3家企业,进行标准试点推行工作。

3、全行业推广阶段。以公共采购年会为契机,总结前两个阶段的成果,通过参与国内大型采购行业论坛和会议、组织专家和企业交流、试点企业经验分享、全国分区域培训辅导等方式,在全行业推行本标准,促进国有企业采购技术进步。

附件:课题组调研情况说明

         

《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编制工作组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

课题组调研情况说明


本标准中对部分技术内容的修订,主要依据课题组的大量调研结论得出。

课题组先后前往21家国有企业进行调研,调研主要内容包括采购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采购管理流程、集中采购管理、采购计划管理、品类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交易平台建设等。调研形式为线上会议与实地调研结合。

调研单位名单及调研方式为:

调研单位

调研方式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会议、座谈、走访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座谈

招商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座谈

南方电网物资公司

会议、座谈

华侨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座谈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座谈、问卷

海淀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会议、座谈、问卷

云南锡业集团有限公司

会议、座谈

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会议、座谈、问卷

中国能建集团有限公司

会议、座谈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参观、座谈

葛洲坝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会议、座谈

中铁物贸集团

参观、座谈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参观、座谈

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

会议、座谈、问卷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观、座谈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会议、座谈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观、座谈

中广核集团

参观、座谈、问卷

内蒙电力集团

会议、座谈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勤务学院

座谈、演示与讨论

         





责任编辑:中物联采购与供应链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