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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团体标准获批发布

文本来源: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3日15:39 中物联采购与供应链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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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批准立项,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团体标准《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标准编号T/CFLP 0076-2025)正式发布,标准将于2025年5月1日实施。
本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委员会组织,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刘晓红教授团队主笔撰写,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编制,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右来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能源研究会绿色供应链专业委员会、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绿色供应链分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投咨询有限公司、厦门航空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中国招标》期刊有限公司、中采物联(北京)供应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物再生(北京)供应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宝武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38家单位参与编写研讨。
本标准将与《绿色供应链管理成熟度评价指标》(标准编号T/CFLP 0077-2025)配套发布,形成完整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标准体系,为企业提供从实施到评价的全方位指导。本标准的单行本将在4月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此外,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将在4月24日第四届政企采购数字供应链生态大会上举行发布仪式,并邀请业内资深专家进行详细解读。会上还将启动标准的试点工作,欢迎各企业积极关注并参与此次大会及相关活动。

一、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提供了绿色供应链战略与规划、绿色供应链运作、绿色供应链协同、保障、评价与改进、绿色供应链学习与创新、绿色供应链社会责任实施等方面的指导,适用于企业的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


二、标准参编单位及起草人名单


序号

起草单位

主要起草人

1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标准组织单位)

彭新良、马天琦、杨敏智、潘新英、王婕、冯君、吴英健、饶绚君、熊乐琴、姬郝

2

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标准主笔单位)

刘晓红、郭兆坤、孙睿卿、王诗韵

3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标准牵头单位)

王燕、江福国、王文正、张博林

4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郭晓萌

5

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刘延慧

6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许沛丰

7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张雏

8

右来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张小琳、侯泊羽

9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武振亚、王志君

10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许磊

11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许磊

12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唐昌龙

13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王鹏

14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石彤阳

15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柯晓凡、薛轶峰

16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戴盛杰

17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兰仪亚

18

中国能源研究会绿色供应链专业委员会

洪芳华

19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绿色供应链分会

冯玉霞

20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

常朝晖

21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余斌、梁丰爽

22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刘朝红、杨戈

2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月球

24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回建

25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张梦

26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宋今歌

27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孙琦桢

28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吕亚锋

29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陶刚毅

30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俞林保

31

厦门航空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

32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张瑞、王孟潇

33

《中国招标》期刊有限公司

张松伟

34

中采物联(北京)供应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5

中物再生(北京)供应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冯玉霞

36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张云

37

中国宝武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王力

38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侯海云、关雯天

39

王志刚、傅立海、程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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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团体标准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2023年10月17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第四季度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物联标字〔2023〕165号),批准《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团体标准立项,项目计划号为2023-TB-016。



(二)制定背景

随着“双碳”战略的全面实施,绿色供应链作为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国经济全球竞争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受到了高度关注。

为了推进绿色供应链发展,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2016年-2018年,工信部与财政部联合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支持供应链上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制定绿色供应链标准;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倡导企业加快绿色转型,积极构建并完善绿色供应链体系;工信部自2017年起,每年通过公布年度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积极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引导企业提升供应链的绿色化水平;2021年,商务部、工信部、生态环境部等8部门联合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并于2022年共同制定了《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明确要求示范企业应在实现供应链绿色发展目标上发挥引领作用。    
但是,由于起步较晚,我国企业的绿色供应链管理研究和实施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期。与先进国家相比,无论在理念上还是行动上,都还有相当一段距离。据《中国绿色供应链发展报告》[1](2019)显示:目前国内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往往是规模较大的行业龙头企业,中小企业的参与度有限;另外,虽有企业着手部署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对绿色供应链较为陌生,不知从何入手。经过调研,我国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地方标准化管理部门已开展了部分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例如,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下达国家标准《绿色制造 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 实施指南》(计划号:20204978-T-469)的编制计划;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发布行标《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RB/T 089-2022);行标《轮胎制造绿色供应链管理要求》(HG/T 6062-2022)适用于轮胎制造行业;由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制定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实施指南》(DB12/T 662-2016),服务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组织;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牵头制定的《纺织染整助剂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指南》(T/CPCIF 0074—2020)团体标准,适用于纺织染整助剂企业等。从现有与绿色供应链管理相关的标准来看,均局限于一定的行业范围内,尚不能满足更多企业的需要。    
鉴于此,为了满足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对绿色供应链管理相关标准的需求,指导企业更好地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会同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以及多家企业起草该标准。希望以制定此标准为契机,建立健全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工作规范,发挥标准在推动会员企业及所在供应链向绿色低碳/零碳转型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主要起草过程

1、预阶段

2023年4月7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针对《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团标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标准涉及内容、范围、实施计划等进行详细讨论,决定组织编制标准。
2023年6月2日,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召开了《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团体标准编制研讨会。多家单位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并就标准编制内容进行了讨论。
2023年7月11日,《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团体标准编制启动会在京召开。来自中央财经大学、中交集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电网、中石化等多家单位参加了会议。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刘晓红教授代表起草组,对《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团体标准编制的目的和意义、拟编制标准的方案定位、编制原则和适用范围、标准框架及技术内容、组织架构和技术支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参会专家从标准建设的角度,阐述了编制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标准的重要性,并就编制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2023年7—9月,在前期标准研学、企业座谈以及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起草组着手编写,并完成标准草案。
2、立项阶段
2023年10月11日,中物联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四季度团体标准化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刘晓红教授代表起草组就拟立项标准《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进行了汇报,并解答了委员质询。
2023年10月17日,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批准,《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列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2023年第四季度团体标准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号为2023-TB-016。
3、起草阶段
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根据中物联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起草组对草案进行修改,形成《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工作组讨论稿)。
2024年3-4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将《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工作组讨论稿)发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以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绿色物流分会的部委、高校以及行业协会专家征求意见。起草组对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逐一分析吸收,对标准文本进行了完善。    
2024年4月17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召开《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工作组讨论稿)研讨会。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刘晓红教授代表起草组,对《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工作组讨论稿)的编制框架及技术内容做了详细说明。会上,来自供应链管理企业界以及学术界的专家与代表,就《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工作组讨论稿)进行了讨论。在对实施指南框架以及技术内容肯定的同时,也就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
2024年4-5月,根据3-4月点对点征询及4月研讨会收集意见,起草组对《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工作组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并形成征求意见稿,提交给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4、征求意见阶段
团体标准《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30日,通过邮箱、新闻、公众号推送、研讨会等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广泛公开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于2024年5月30日组织召开了《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团体标准编制研讨会,来自国央企、电商平台、高校、研究院等20余名专家参会。标准起草组与参会专家一起就《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逐条进行了审核。    
在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稿发送单位数:43个;收到“征求意见稿”后,回函的单位数:43个;收到“征求意见稿”后,回函并有建议或意见的单位数:5个;没有回函的单位数:0个。
征求意见稿共计收回意见39条,其中采纳5条,综合采纳2条,修改采纳7条,未采纳25条,无重大分歧。未采纳的意见中,有3条起草组已在公开征求意见稿基础上提前完善;5条意见内容在其他章节已体现;7条意见表述内容重复,如在4.1.4每条列项中都加“全程”,为使标准表述简洁,相似意见均未采纳;2条意见关注点不具有通用性;还有部分意见与现行行文逻辑有冲突,故未采纳。
2024年6月,起草组对收集到的征求意见进行汇总处理与回复,根据意见修改《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形成送审稿,提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核。
5、审查阶段
2024年10月21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送审稿)》团体标准审查会。来自国央企、高校等20多名专家参会。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刘晓红教授代表标准起草组,对《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送审稿)》的项目来源、目的和意义、编制原则、主要工作过程、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及其来源和依据、征求意见及其处理情况、标准验证等方面做了详细说明。    
会上,审查组专家就《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送审稿)》技术内容进行了逐条审查。审查专家共提出46条修改意见,其中采纳29条,修改采纳12条,未采纳5条。未采纳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基于保持全文聚焦业务范围一致性考虑,未采纳专家将“碳排放”改为“温室气体排放”的意见;基于保持全文逻辑性一致考虑,未采纳评审专家将“5.2.3识别与选择供应商放在物品/服务之前”“将5.2.3条目下第四点放在绿色计划部分”等顺序调整意见。根据对评审专家意见采纳情况,起草组对《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标准报批稿及相关材料。
6、报批阶段
起草组于2024年11月18日向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交了《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报批稿)》及相关材料。


(四)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

标准起草组具体分工如表 1。

表 1 标准任务分工


序号

起草单位
分工
主要起草人
1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专业委员会        
标准提出单位,负责标准的汇总、初审,提出标准编写的建议,负责标准的质量把关。
彭新良、马天琦、杨敏智、潘新英、王婕、冯君、吴英健、饶绚君、熊乐琴、姬郝
2
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
标准主编写,负责标准框架的建构和内容起草,负责标准的质量把关。
刘晓红、郭兆坤、孙睿卿、王诗韵
3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标准牵头单位,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王燕、江福国、王文正、张博林
4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郭晓萌
5
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刘延慧
6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许沛丰
7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张雏
8
右来了(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张小琳、侯泊羽
9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武振亚、王志君
10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许磊
11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许磊
12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唐昌龙
13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王鹏
14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石彤阳
15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柯晓凡、薛轶峰
16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戴盛杰
17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兰仪亚
18
中国能源研究会绿色供应链专业委员会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洪芳华
19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绿色供应链分会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冯玉霞
20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常朝晖
21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余斌、梁丰爽
22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刘朝红、杨戈
2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月球
24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回建
25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张梦
26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宋今歌
27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孙琦桢
28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吕亚锋
29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陶刚毅
30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俞林保
31
厦门航空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
32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张瑞、王孟潇
33
《中国招标》期刊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张松伟
34
中采物联(北京)供应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
35
中物再生(北京)供应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冯玉霞
36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张云
37
中国宝武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王力
38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侯海云、关雯天
39
参加标准的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王志刚、傅立海、程建宁




二、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其确定的来源和依据



(一)编制原则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和规定进行编写。在编写时注重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前瞻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在标准编制过程中,起草组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确保所编制的条款皆有理论可依;另一方面,起草组多次组织召开研讨会,与企业就标准条款进行讨论,确保本标准反映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实际需求。


(二)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绿色供应链战略与规划、绿色供应链运作、绿色供应链协同、保障、评价与改进、绿色供应链学习与创新、绿色供应链社会责任实施等方面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的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供应链”的定义来源于GB/T 18354-2021 物流术语第三章。
3.2“绿色供应链”参考GB/T 33635-2017,3.3,并结合供应链定义提出。
3.3 “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定义是起草组研学了国内外学术理论界对绿色供应链的讨论、相关部委下发的文件,以及供应链和供应链管理国家标准,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Green Supply Chains:An Action Manifesto”(Emmett & Sood, 2010),“A framework of Sustaiable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Moving toward New Theory” (Carter &  Rogers,2008), GB/T 18354-2021物流术语等基础上提出。
4 绿色供应链战略与规划
本章内容主要参考了《供应链管理》苏尼尔·乔普拉及彼得·迈因德尔著、《供应链管理 第五版》马士华及林勇著、《卓越供应链》彼得·波尔斯特夫及罗伯特·罗森鲍姆著、《Strategic Management》(12th edn)(Hitt, Ireland & Hoskisson)、《Management》(15th edn) Robbins &  Coulter(2021)等供应链管理领域和战略管理领域名著,并结合业界实践确定。本章将绿色供应链管理纳入组织以及供应链战略进行考虑,契合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的需求。    
5 绿色供应链运作
主要参考了供应链运作参考模型(Supply-Chain Operations Reference model,简称SCOR模型,Supply Chain Council,www.supply –chain.org)。根据SCOR模型,供应链管理的流程涵盖了从供应商的供应商到客户的客户之间相互往来的所有供应链活动,包括:计划(PLAN)流程、采购(SOURCE)流程、生产(MAKE)流程、交付(DELIVER)流程与退返(RETURN)流程。另外,在与业界研讨交流时,几乎所有企业都表示已在绿色供应链实践中开展了各项功能运作活动。例如,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招标标准中考虑供应商的环保责任;中铁物贸已经申请了绿色产品的认证;上海万物集志结合了自身的实际业务,优化包装,并进行节能运输等。
鉴于此,本标准确定了绿色供应链运作的5个功能要素,即计划、采购、生产/运营、物流、回收与再利用。其中,计划评估绿色低碳产品的市场需求和资源供应,并根据需要,做好需求计划和供应计划;采购旨在将绿色低碳要素纳入物品(如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服务采购以及供应商的选择标准中;生产/运营环节提出企业宜明确为客户提供产品/服务的过程符合低排放、低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的要求;物流明确了各项活动,如运输/配送、仓储、包装等,满足低排放、低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的要求;回收与再利用旨在以环境友好方式收集、处理并再利用废旧物资,确保资源利用最大化。    
6 绿色供应链协同
本章内容主要参考了国际标准ISO 20400:2017国际标准(Sustainable procurement- Guidance)以及ISO 14052:2017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 Material flow cost accounting - Guidance for practical implementation in a supply chain”;《供应链管理》苏尼尔·乔普拉及彼得·迈因德尔著,以及学术理论界对供应链协同以及绿色协同的讨论,如Cao & Zhang(2011)[2]、De Giovanni(2012)[3]、Ramanathan等(2014)[4] 、Theißen 等(2014)[5]、Vachon & Klassen(2008)[6];此外,本章内容同样也参考了企业调研情况。如在与业界研讨中,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都提到了供应链中的战略合作与信息共享。本章条款由此而确定。
7 保障
本章内容主要参考国家标准GB/T 33635-2017《绿色制造 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 导则》第五章内容、行业标准RB/T 089-2022《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第七章内容以及结合业界讨论而定。《绿色制造 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 导则》中提出,建立有效的组织机构和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设备、信息及知识等资源,或对现有机构及资源进行整合,满足绿色供应链管理需要。《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中提出,组织应确定并提供建立、实施、维护和持续改进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另外,在标准编制调研中,起草组观察到一些大型企业已经在绿色供应链管理的保障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地探索,如技术创新、更新设施设备等。因此,本标准在此基础上,确定绿色供应链管理的保障内容包括人员、技术、设施设备及资金。    
8 评价与改进
本章内容主要参考了《供应链管理 第五版》马士华及林勇著、《卓越供应链》彼得·波尔斯特夫及罗伯特·罗森鲍姆著,以及学术理论界对绿色供应链绩效评价与改进的讨论,如Zhu等(2008)[7]、De Giovanni & Vinzi(2012)[8]、Shou等(2020)[9]。经济维度评估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带来的经济绩效,环境维度评估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所带来的环境绩效,社会维度评估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所带来的社会绩效。在标准编制调研过程中,了解到企业希望采用可量化的指标进行绩效评价。经过理论学习、文献研读、业界研讨等,本章明确了绿色供应链绩效评价的可量化依据。    
9 绿色供应链学习与创新
本章内容主要参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 年)》,GB/T 34061.2-2017《知识管理体系 第2部分:研究开发》,GB/T 23703.3-2010《知识管理 第3部分:组织文化》,GB/T 23703.4-2010 《知识管理 第4部分:知识活动》,GB/T 23703.5-2010 《知识管理 第5部分:实施指南》,工信部《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DB33/T 2190-2019《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评价指南》,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数字碳中和白皮书》。除此之外,起草组也在研讨会和启动会上与业界代表就此部分内容进行了商讨。本章条款由此而定。
10 绿色供应链社会责任
绿色供应链社会责任部分参考了《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2016〕105号),《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2008〕1号),以及GB/T 36000-2015《社会责任指南》。建议企业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延伸至企业所在的供应链中,与其供应链合作伙伴共同履行供应链社会责任。    
碳排放管理部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529号)》中强调,鼓励龙头企业根据行业发展水平和企业自身实际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碳足迹管理,推动供应链整体绿色低碳转型。在此过程中,需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明确产品碳足迹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要求和溯源性要求等,并强化碳足迹核算和数据库构建相关技术方法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引导碳足迹管理与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交叉融合。另外,在标准编制调研中,起草组也与业界代表就碳管理方面的实践以及与标准制定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商讨。例如,震坤行工业正开展碳排放管理工作;中国移动希望在碳足迹测量与碳核查方面得到指导。基于此,本标准明确了对供应链碳排放进行有效管理的指导措施。

信息披露部分内容主要参考了《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GB/T 36001-2015 《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第六章内容。全面、清晰、简洁地从信息披露的内容、质量与方式给出企业披露绿色低碳相关信息的参考建议。此外,在标准编制调研中,起草组也与业界代表就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进行了商讨。信息披露条款由此而定。



三、标准验证情况


在标准制定期间,起草单位通过线上讨论、线下走访、组织研讨会等形式对实施指南标准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具体标准内容和条款的先进性、可实施性进行验证。邀请四家企业对标准进行验证实施。4家单位从自身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需求出发,依据标准给出的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战略、运作、协作、保障、绩效评价、学习与创新、绿色低碳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指导,进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试运行工作,以此验证标准本身是否具备可操作性,是否能够满足各行业需求。

通过与以上单位相关专家进行沟通交流,一致认为完善后的《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标准内容完善,考虑全面,能够有效地指导企业做好绿色供应链管理,帮助推动各行业绿色供应链发展,具体验证情况见表2。

表 2 标准验证情况
单位名称

验证方式

验证内容

交流对象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条款对照

对标准全部章节进行验证,认为本文件对于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具有系统性的指导意义。

中交集团采购交易中心主管张博林、陈若琳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条款对照

对全部章节进行验证,认为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

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部主管孙琦桢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条款对照

对5.4绿色物流章节进行了验证。一是对照条款检查鞍山集团是否满足实施指南规定要求,二是对不满足要求的条款,看能否根据标准提示进行改进提升。

经验证,标准条款具有先进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实施性,企业可根据标准做好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实施。

如:5.4.1  供应链成员宜确保物流各项活动,如运输/配送、仓储、包装等,满足降碳减排和资源节约的要求。

验证方式:鞍山钢铁将绿色仓储、运输的相关条款纳入与物流供应商的合同中,要求供应链成员单位与鞍山钢铁一同遵守标准,满足节能降碳的要求。

鞍山钢铁副总工程师侯海云

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条款对照

通过条款对照的方式,对全部章节进行验证,认为本文件对于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具有系统性的指导意义。        

延长石油物资集团招投标业务部助理主管刘磊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一)国外基本情况

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标准化机构,即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了用以指导企业开展环境管理活动的相应标准。例如,ISO的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TC207)制定了ISO14001:2015版环境管理标准。该标准以支持环境保护和预防污染为出发点,规定了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开展相应工作的要求。这其中就包括了对供应链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的要求。此外,2017年的ISO 14052:2017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 Material flow cost accounting - Guidance for practical implementation in a supply chain”,从供应链视角,以供应链中的原材料以及能源使用为切入点,明确了环境管理的规范条例。这其中也包括环境信息共享与供应链成员协作相关条例。



(二)国内情况

在我国,关于绿色供应链实施指南/工作指南的标准,目前仅限于行标和地方性标准。

RB/T 089-2022 《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该标准从组织所处的环境、领导作用、策划、支持、运行、绩效评价和改进七个方面为企业提升绿色供应链管理绩效提供指导;
DB12/T 662-2016 《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实施指南》:该标准从组织所处的环境、领导作用、策划、支持、运行、绩效评价和持续改进七个方面指导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

DB12/T 669-2016 《绿色供应链标准化工作指南》:该标准从综合类、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营销、绿色物流、回收再利用构建绿色供应链标准体系,指导组织开展绿色标准化工作。 



(三)本标准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总体来看,现有行业标准适用于特定行业,而地方标准适用于当地区域内的组织,对其他企业的适用性有限。另外,“双碳”目标的提出对企业如何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也提出了新要求。基于此,在深度研学理论和考证实践的基础上,本标准创新性地提出了包括绿色供应链战略、绿色供应链运作、绿色供应链协同、保障、评价与改进、学习与创新,以及社会责任在内的PILI框架,即规划(plan)-实施(implement)-学习与创新(learn)-持续改进(improve),为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提供指南。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现行标准无冲突之处。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七、实施建议


针对《绿色供应链管理实施指南》团体标准,计划通过以下途径加强宣传,促进实施:

(一)多渠道宣贯。通过召开团体标准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发布新闻稿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对本团体标准的认知度;联合标准适用企业,召开研讨会、组织论坛,举办有关交流活动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宣贯。

(二)研究开展标准试点工作。选定8-10家试点企业,开展团标试点实施工作。通过试点,探索建立团标推广模式和运行机制,争取在更大范围内推动标准的实施与应用。    

(三)加强标准应用培训。对应用标准的企业与行业,由起草专家组提供专业指导、答疑,通过行业应用人员集中培训、单个企业专项培训等方式,帮助各行业、各企业充分理解团标、应用好团标。



八、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九、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1]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指导,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牵头编制

[2] Cao, M., & Zhang, Q. (2011). Supply chain collaboration: Impact on collaborative advantage and firm performance. Journal of operations management, 29(3), 163-180.

[3] De Giovanni, P. (2012). Do internal and external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contribute to the triple bottom lin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perations & Production Management, 32(3), 265-290.

[4] Ramanathan, U., Bentley, Y., & Pang, G. (2014). The role of collaboration in the UK green supply chains: an exploratory study of the perspectives of suppliers, logistics and retailers.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70, 231-241.

[5] Theißen, S., Spinler, S., & Huchzermeier, A. (2014). Reducing the carbon footprint within fast‐moving consumer goods supply chains through collaboration: The manufacturers' perspective. Journal of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50(4), 44-61.

[6] Vachon, S., & Klassen, R. D. (2008).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nd manufacturing performance: The role of collaboration in the supply chai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economics, 111(2), 299-315.

[7] Zhu, Q., Sarkis, J., & Lai, K. H. (2008). Confirmation of a measurement model for gree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practices implementatio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economics, 111(2), 261-273.

[8] De Giovanni, P., & Vinzi, V. E. (2012). Covariance versus component-based estimations of performance in gree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Economics, 135(2), 907-916.

[9] Shou, Y., Shan, S., Chen, A., Cheng, Y., & Boer, H. (2020). Aspirations and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feedback: a behavioral perspective for gree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perations & Production Management, 40(6), 729-751.

文本来源: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公众号 责任编辑:中物联采购与供应链专业委员会